映象网南阳讯(记者周永生通讯员王萨娜)年10月30日,西峡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利用限制高消费惩戒措施,成功执结两起案件,赢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朱某高档消费被拒,急忙转账履行欠款。年9月,洛阳某商贸公司与朱某签订合同,在朱某经营的商场内开设专柜。年9月,合同期满后,朱某共欠下该商贸公司货款三万余元。年12月,因该商场经营不善关门,该公司与朱某失去联系,无奈之下将朱某诉至西峡法院。经过依法审理,法院支持该公司诉求,朱某需偿还该公司货款三万余元。朱某无视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朱某,朱某称自己在外地做生意,没有时间回来与执行干警沟通,随后便不再接听电话。执行干警考虑到朱某常年在外奔波,需要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于是依法将朱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朱某在深圳购买机票时得知自己被限制消费,急忙主动联系执行干警。随后,朱某将三万余元货款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履行完毕,该案成功执结。
外出进货受阻,无奈联系承办法官。据了解,年8月马某以做生意为由向庞某借款37万元。随后马某只偿还9万元后便玩起了失踪。庞某讨债无门,将马某诉至西峡法院。对于庞某诉求,西峡法院予以支持,判决马某偿还借款28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当时执行手段有限,马某常年在外务工,其家人也不愿意配合干警执行,无奈案件搁置。近日,该案恢复执行后,干警第一时间去马某家中了解情况,执行干警向马某父亲说明了当前严峻的执行态势,马某父亲态度逐渐好转,表示自己女儿常年在外地做生意,很久没有回家。马某不愿接听执行干警电话,执行干警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马某因到外地进货,在购买高铁票时,被告知不能进行购票,马某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便无奈拨通了执行干警电话。经过执行干警从中协调,马某与庞某达成还款协议,该案得以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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