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爱卫办关于年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通过省级技术评审乡镇(县城)公示的通告
豫爱卫办通告[]2号
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全爱卫发〔〕2号)要求,根据郑州市、许昌市、南阳市、三门峡市、驻马店市、安阳市、洛阳市、平顶山市、济源市、鹤壁市、新乡市、漯河市、信阳市、周口市、汝州市、永城市、滑县、鹿邑县、兰考县、长垣县爱卫会推荐,省爱卫办抽调专家,于年4-12月份,先后对襄城县、鄢陵县、确山县新安店镇等40个城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工作进行了资料审核、暗访检查和技术评估。
经综合专家评审意见,认为襄城县、鄢陵县、确山县新安店镇等40个城镇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创建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有力推动了城(镇)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要求,通过省级技术评审。
按照《河南省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技术评审和监督管理办法(版)》(豫爱卫〔〕11号)规定,为保证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创建工作质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省爱卫办现将襄城县、鄢陵县、确山县新安店镇等40个城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工作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从年12月14日至2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真实、客观。
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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