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有哪些差别?为什么很多地方都在积极争取撤县设市和撤县设区?背后有什么利益冲动?仅仅是名称的变化还是具有实质性好处?官员和群众又能从中获取什么呢?

中国自古讲究名正言顺,特别注重“名”。县长和市(县级市)长虽然都是县处级领导干部,听起来就是不一样。顾名思义,县长就是一县之长,满眼望去广袤的麦田和乡村,就像大号的乡长,长期深入田间地头,风尘仆仆迎面而来;市长就是一市之长,抬脚就是高楼林立和灯红酒绿,时常游走繁华闹市,西装革履翩然而至。虽有臆想嫌疑,却也是两个不同名称带来的截然不同的第一感觉。

这种第一感觉确有现实依据。一般来说,县主要以发展农业为主,或者以发展农业带动农村以及整个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不是县的主要职责任务,上级对于县工业和商业用地指标控制严格,现城所在地一般为建制镇,城市化水平较低。撤县设市,意味着迈上了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新台阶,其主要职责转为发展工商业和经营、管理城市,以发展农业为辅,以城市化带动农村和农民走向富裕,因此工商业用地指标较为宽松,所在也在建制镇,但城市化水平显著提升。撤县设区或撤市设区后,就彻底融入大城市,立马高端洋气起来。

县与县级市是宪法规定的一级完整政权,人事、财政、发展规划等各项权力相对独立,至少在制度和法理上具备与设区市叫板的资格。但设区后,就不一样了。其发展定位和发展规划等全面纳入设区市的统筹管理范围,最典型的是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权基本上完全失去,由设区市统一行使,其国土空间在整个所辖“区”范围内统筹规划和开发利用,比如公安局由政府工作部门转变为设区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人、财、物均由设区市公安局管理,区不再具备领导权和管理权,需要其配合工作只能协调而不能发号施令。

有所失必有所得。县和县级市原属于相对独立的经济区域,城建资金大多数需要自筹解决,由于没有纳入设区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整体规划,设区市给予的政策、财政支持十分有限。撤县设区和撤市设区后,设区市将实行统一规划,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统一建设、共享共用,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区省却了大量城建资金,享受了设区市给予的巨大支持。打个比方说,县和县级市是设区市已经分家的儿子,家中大小事务有其自主自决,但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一切吃穿用度也是自己想办法解决。区则是还没有分家单过或者已经分家又重新搭伙过日子的儿子,让渡或上交一部分自己的权力,而设区市作为一家之主,则提供大力支持甚至大包大揽。

县长或市长极力追求设区,还有两个不可忽视的动力来源。一是级别待遇,设区市所辖县(市)设区后,区长仍是县处级,但区长的政治地位一般高于县长;直辖市所辖县(市)设区后维持正厅级不变。若是副省级城市,区长就赚大发了,由正处级直接升为副厅级,所有官员也是直接提升半级。按照现行工资标准,设区市一般高于县和县级市,设区后,干部工资收入和领导住房标准都有一个大幅提升。二是为群众谋福利,设区后,一般实行城市化管理,特别是县,由村民变市民,养老等各项福利也有提高。其次是设区后,意味着医疗、教育、交通等基础设置和公共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房产升值,就业机会大增。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撤县设区后,县长变区长,正处级直接升为副厅级,其局长也由正科级普遍升为副处级,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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