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省多地市报告阳性病例,疫情输入风险增加。科学佩戴口罩是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交叉感染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防控措施。为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提高自我防控能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我县全员佩戴口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县所有人员离家出行、进入公共场所,必须全员、全时段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二、全县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单位)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须在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佩戴口罩提示,必须要求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后再进入,对未佩戴口罩进入者予以劝阻。

三、各级党组织要开展志愿者活动,采取分包路段、辖区、公共场所等方式,巡回劝导市民群众正确佩戴口罩,让“出门就戴口罩”成为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每天定期不定期进行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不执行规定的门店、经营场所、管理对象,及时纠正到位;屡次发生问题的,予以关停整改。

五、不遵守戴口罩相关规定,属于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凡未尽到劝阻义务致使未佩戴口罩进入的、有关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的、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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