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复查、评审、审定工作已结束,根据《鲁班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入选工程及其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如发现所公示的工程或单位存在问题,请向中国建筑业协会反映,反映的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与科技推广部鲁班奖评选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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