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
邓州法院:9天!农民工欠薪全部讨回“为了这一万多块钱工钱,我们三个人这两年找了被告不知道多少趟都没结果,没想到在邓州市人民法院立案短短9天,就帮我们要回了工钱,我们对法院的处理结果很满意!”案件当事人感激地说道。3月30日,邓州法院金莉莎法官郑重地将被告郑某拖欠的近万元工钱交到当事人手中,三名农民工讨薪案顺利结案。
3月21日,邓州法院受理了三名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案件中三名原告均为长年打零工的务工人员,年龄都比较大。三原告从年开始,先后多次向被告郑某索要工资未果,无奈之下,三人将郑某诉至邓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后,为了让这些上了年纪还在为生计奔波的农民工兄弟早日拿到血汗钱,承办法官立即与被告郑某取得联系,一边按照法律程序送达法律文书,一边积极做郑某的思想工作。在承办法官多次耐心沟通下,3月30日上午,郑某主动来到法院处理该案件,承办法官立即通知原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现场核对了欠条等证据,厘清了欠款金额。经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最终郑某同意支付全部拖欠的工资并当场兑现。
上面的一幕正是邓州法院积极落实开展“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生动写照,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把活动开展与提升干警的司法服务水平紧密结合,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快审、快结、快执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冯紫杨、朱小旭)
西峡法院:意外受伤索赔难法官调解化纷争近日,西峡法院丹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企业和雇工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双方合法权益。年3月,陈某进入某汽车配件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年10月6日凌晨,陈某在夜班工作期间一时疏忽导致右手热压伤,医院紧急包扎,后医院住院治疗。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陈某无法申请工伤赔偿,只能按照雇佣关系向该公司要求损害赔偿。因赔偿金额无法协商一致,年底,陈某向西峡法院丹水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23万余元。因该案涉及农民工权益和公司经营发展,法官受理此案后十分重视。为帮助陈某尽快实现合法权益,法官多次到该公司走访,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耐心做公司负责人思想工作。经过调查得知,双方矛盾焦点为事故责任划分,公司认为出现意外是陈某夜班工作期间打盹所致,应当负事故主要责任,陈某则不承认。法官于是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公司负责人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劝说其理解陈某打工的不易,同时也向陈某释明其自身存在的过错,促使双方自愿同意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公司赔偿陈某各项损失13万元,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成功化解。(王晶雅)南阳中院新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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