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西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报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特将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公开选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素质优良,公道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群众公认。
2、选调范围:全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政法专项编制人员)。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学类、土木类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不受专业限制),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
4、国家干部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要求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3、与选调单位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者选调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4、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历年各类公选考试招录聘用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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