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法新网2月25日讯(马悦马志全)2月21日上午9时,许某抢劫案准时开庭,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检察院与县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审理此案。西峡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陈雄、检察官助理王乐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审判员和被告人身处不同地点,公诉人通过该院远程庭审系统与法官、被告人进行“面对面”对话。庭审中,公诉人严格按照庭审流程,通过远程系统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许某当庭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是一种集语音、图像、文字、数据通信为一体的现代信息技术系统。在科技法庭的基础上,通过检察院专网通道以点对点呼叫的模式,将采集的检察院画面与看守所画面嫁接到科技法庭的两路通道,实现音、视频和数据双向传输,具有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等功能,实现公诉人在检察院,法官在审判庭,被告人在看守所的情况下保持三方异地实时通讯,此次的“无接触”三方远程庭审,既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健康安全,又节约了诉讼成本。
该案系被告人许某因涉嫌抢劫,被西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年10月15日早上,被告人许某到西峡县西坪镇西坪街杜某某门市,以买东西为由将门喊开,趁杜某某拿东西之际,用烟灰缸将杜某某头部砸伤后在门市柜台处拿走现金余元。经鉴定:杜某某身体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整个庭审过程完整流畅,声音、画面清晰,庭审秩序井然、快速高效,控辩双方交替发表各自意见,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举证、质证、辩论等权利,此次庭审活动顺利结束。
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严峻的形势下,西峡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省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要求,立足疫情防控期间办案的特殊需要,着眼检察工作智能化、现代化发展方向,充分运用“三远一网”平台,通过信息化方式办理案件,拓展应用范围,提高应用实效,以更高效的举措和更主动的作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西峡县检察院利用远程提审系统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2件13人,公诉案件9件10人。切实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战“疫”办案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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