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年南阳市重点民生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问题。本报就发布会部分内容进行解读,看我市各相关部门如何推进城市更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市委、市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市重点民生实事和九大专项考评内容强力推进,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规定和办法。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监管单位全力以赴,有力促进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效推进。
我市坚持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与城市更新、保护与整治相结合,注重与完善城市功能相结合,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需求相结合。同时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为主,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提高改造建设的支持氛围,按照“共建共治共享”原则,根据不同区域特点采用不同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群众满意度,年我市争取中央、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22亿元,共申报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项目53个52.78亿元。截至11月底,全市年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万户,超额完成省定2.55万户目标任务。年全市棚改计划新开工20个项目套,开工率%。市本级公租房小区(人才公寓)共5栋套平方米,综保区公租房项目(一期)共两栋套平方米。至目前,卧龙综合保税区公租房(一期)项目,主体竣工验收完毕;市本级公租房小区(人才公寓)项目主体已完成,计划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中心城区已建成入住的47个经适房遗留处置项目中,37个项目已办理“五证”,其中34个项目实行经转商一站式办理,办理经转商1.8万余户。
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更新提质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专项处置工作,加快推进22个项目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确保39个棚改项目按时间节点全部开工。
1.明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如何谋划
南阳作为省副中心城市定位后,我市结合城市发展、更新提质、片区改造等需要,已初步谋划、申报了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全市共计39个项目。其中,卧龙区9个项目套,宛城区11个项目套,高新区5个项目套,城乡一体化示范区7个项目套,社旗县1个项目套,镇平县4个项目套,西峡县1个项目套,唐河县1个项目8套。上述项目,中心城区32个套,突出重点区域改造。目前,我市上报棚改计划项目个数、套数、规模均居全省首位,占比35%,并超过全市近三年棚改计划项目总和。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方面,初步谋划,市中心城区共有22个项目套拟纳入年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计划。
2.经适房专项处置中购房户都要补钱吗
在经适房专项处置中,不是所有购房户都必须补交差价款。《专项处置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入资格的购房户是“由承购人按照自愿原则,满五年后向属地住房保障部门申请退出”。也就是说,按照自愿原则,如果是已经取得经适房准入资格的购房户,可以补,也可以不补,可以一直不退出,按照经适房的性质住下去。但如果是未取得经适房准入资格的承购人,按照《专项处置实施办法》的补价标准限时退出。
经适房专项处置所有手续的办理,不收任何费用。按照规定,应缴差价款由退出购房户直接缴纳至财政专户,实施单位不得代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额外费用。提醒广大购房户,不要向企业缴纳任何手续费。
按照规定,对于拒不执行处置办法的项目开发单位,将其项目纳入“双违”处置范围,企业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依法依规进行惩戒;对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入资格购房户拒不配合专项处置的,由属地住房保障部门申请依法依规强制退出,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置。希望未办理的购房户积极配合,尽快前去办理经转商手续。
在经适房处置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向项目属地住房保障部门(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
3.到“十四五”末有多少小区要改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3号)提出,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年前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根据全市调查摸底,我市建成于年前符合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共有个。其中,年至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个,其余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年计划改造个,目前已经完成改造个,剩余的正在有序推进。
年全市共计划改造老旧小区个,涉及居民2.8万户,预计投资7.1亿元。
年全市共计划改造老旧小区个,涉及居民2.1万户,预计投资5亿元。
年全市共计划改造老旧小区个,涉及居民1.4万户,预计投资3.5亿元。
年全市共计划改造老旧小区个,涉及居民0.9万户,预计投资2.4亿元。
4.财政部门如何支持居民改善住房
财政部门主要的工作是资金的筹措和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资产归属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资金的来源主要有财政资金、单位投资、居民出资、社会资金等方面;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有上级补助、地方筹措以及专项债券等。
市财政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年配合住建等部门积极向上申报项目,目前已争取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上级补助资金共计5.22亿元,已发行棚改专项债券46.78亿元,支持了锦城公寓、农校家属院等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和1.39万套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市县财政部门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整合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截至目前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共筹措资金万元,棚户区改造市本级已筹措4.17亿元。此外,还安排了1.16亿元用于支持古宛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安排了1亿元用于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卧龙综合保税区公租房和书林苑等公租房项目的建设及回购。
5.老旧小区内电力线路由谁负责改造
对于已经抄表到户的一户一表小区(指用户电费直接由供电公司收取),且电力设施资产已经移交给供电公司的,由供电公司负责改造;对电力设施资产未移交的,由资产所有者进行改造。对于合表小区(指用户电费由物业收取),由资产所有者出资改造。对老旧小区改造增容引起的公共电网新建、改造,按照产权分界点进行划分改造责任,产权分界点电源侧属于供电公司资产的由供电公司投资进行改造。
来源:南阳日报
原标题:《南阳今年已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近3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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