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封市祥符区D反映情况: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大牛寨村西大约20米有一石料厂,夜间产生大量粉尘,噪声扰民,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无人回复。

调查核实情况:(一)该厂的情况汇报。该厂自年7月1日在原开封县发改委备案,年8月20日成立,年5月8日取得营业执照,名称为:开封市恒达预制桥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清江。营业执照批准营业时间为年8月20日至年8月19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营业执照批准经营范围为预制桥梁、水泥管生产、水泥、沙、石子、混凝土生产销售、钢材销售,实际只经营预制桥梁。

(二)该厂环评手续取得情况。该厂自年7月30日取得了原开封县环保局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年11月5日又通过了原开封县环保局对其排放、噪声,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进行了核查验收,要求若今后扩大生产规模,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三)该厂的土地使用情况。该宗土地自年4月20日取得临时用地许可证,当时使用期限为年4月至年4月20日,后区国土局又为其延续至年12月底。该宗土地原属于郑民高速料场,属于规划建设用地,符合土地总体规划。

(四)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1.群众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反映“噪音扰民”问题属实。经现场参与调查相关部门人员反馈情况,该厂负责人王清江承认有夜间生产现象。因该厂距居民区较近,而晚间夜深人静,正是休息时间,此时生产,存在噪音污染,有扰民现象。

2.群众反映的“夜间产生大量粉尘”问题。反映“夜间产生大量粉尘”情况不属实。经参与现场勘察的相关部门人员反馈,该厂厂区内无沙、石、灰等扬尘物,只有预制桥梁的成品和半成品。经了解,该厂生产的原材料是钢筋和商砼,均不产生粉尘。但该厂区内有部分土地裸露,未完全硬化,车辆进出无冲洗设施,造成进出车辆产生扬尘,不属于粉尘污染。

3.群众反映的“无人回复”问题。反映“无人回复”不属实。举报人牛根生分别于年3月29日和年5月31日对开封市恒达预制桥梁有限公司进行了电话投诉。收到投诉后祥符区环境监察大队进行了现场检查并给予了回复。

处理及整改情况:包案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宗权、副县级干部张国华牵头,环保、住建、国土、交通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对其厂区进行了现场勘察。采取停电、停产限期整改,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沿厂区东侧、南侧有居民区的地方建设5米高隔音墙。二是对厂区裸露土地进行全面硬化。三是建设进出厂区车辆喷淋冲洗设施。四是坚决杜绝夜间生产,制定管控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人进行监管,防止夜间私自生产。下一步,将举一反三,对全区各类企业进行详细排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逐项检查,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问责情况:无。

二、开封市禹王台区D反映情况:开封市禹王台区五一路赫屯街对面的小区大门外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有三个月之久,向相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系群众身边问题。五一路赫屯街对面小区为老旧小区,下水管网等基础设施较为狭窄,加之小区通往五一路的管道上种植有树木,树木根部长入管道中,造成树根堵塞管道,且杂物堆积,致使下水管道堵塞、污水外溢。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此种情况,区环卫局、三里堡办事处积极作为,出动抽污车辆及钻井车辆三台、人员15人次,对管网进行了彻底疏通,并定时安排人进行清理,确保管道不再堵塞。

问责情况:无。

三、洛阳市新安县D/D

反映情况:洛阳市新安县石寺镇上灯村,崔远红矾土厂挖煤、挖铝造成诉求人的房子无法居住。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的“崔远红矾土厂”为洛阳隆鑫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土石方挖掘,铝矿石加工、销售,耐火黏土露天开采。根据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下发《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综合回收利用黏土矿上赋煤炭资源的意见》规定,煤和铝属于共生矿,故挖煤属于该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经核实,诉求人汪爱民于年12月9日与洛阳隆鑫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现企业已经按协议提供搬迁住房并支付赔偿款。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政府要求石寺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管理力度,成立工作组,加大工作协调推进力度,依法依规全力化解矛盾,尽快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问责情况:无。

四、洛阳市新安县D反映情况: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韩都村东边30米处新安县万基集团二铝厂,粉尘、废气直排污染农作物,之前的反映当地派出所会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调查核实情况:新安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人员对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40万吨/年电解铝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异常超标排放现象,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现场调取其自动在线监控数据,在线监测报告均显示其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周边群众在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种植农作物,群众反映农作物受到污染,政府考虑到防护距离内可能会对农作物产生一定影响,从群众利益出发,先行对群众进行了补偿,后期由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将米防护距离内的土地进行流转,种植树木,消除对周边农作物的影响。年以来,新安县公安局及铁门派出所未受理过群众投诉洛阳万基集团二铝公司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举报案件,也没有对投诉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环境保护局要按照监察规范加强对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的日常监管,并按照法定程序加强对该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性监测;铁门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协调好工农关系,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

问责情况:无。

五、洛阳市伊川县D反映情况:洛阳市伊川县鸦岭乡康坪村、常川村有几家铝石炉每天烧铝石,废气、废渣污染环境,污染水源。

调查核实情况:康坪村位于鸦岭镇西部,四周的寺沟村曾有3个铝石窑,于年取缔到位;南岭村曾有2个铝石窑,于年取缔到位;常川村西曾有1个铝石窑,年3月取缔到位;常川村南曾有1个石灰窑,于年取缔到位。现场核查,未出现反弹情况。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鸦岭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防止取缔到位的铝石窑出现反弹。

问责情况:无。

六、洛阳市瀍河区D/D

反映情况:洛阳市瀍河区恒大绿洲小区4号楼住户反映,1.和合轩烧烤店,露天烧烤下午6时至晚上12时,占道经营,油烟污染环境。2.九都海鲜烧烤店占道经营,油烟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6月7日晚,现场核查,合和轩烧烤店存在露天烧烤、店外经营,九都海鲜烧烤店外经营,两店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瀍河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对合和轩店、九都海鲜烧烤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现场收缴两店店外经营设施,并对烧烤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下一步,瀍河区将举一反三,加大对周边露天烧烤、店外经营巡查力度和频次,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问责情况:无。

七、洛阳市孟津县D反映情况:洛阳市孟津县会盟镇小寨村,君佑养殖场离居民区很近,臭气污染。挖渗坑排放废水,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情况属实。被投诉企业为河南康地华美牧业有限公司,办理有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建设有养殖废水四级养殖污水沉淀池。年7月10日开始养殖,目前存栏猪头。东南方向4户住户离养殖场最近距离为57米。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其存在挖渗坑排放废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孟津县环保局于5月31日立案处罚,并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

问责情况:无。

八、平顶山市石龙区D反映情况:平顶山市石龙区龙兴街道办事处赵玲社区郭岭村东米,秦中现养殖场粪便废水直排,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石龙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平顶山市石龙区龙兴街道办事处赵玲社区郭岭村东米,秦中现养殖场粪便废水直排,气味难闻”问题属实。该养殖户现养生猪28头,其中育肥猪12头、仔猪16头,属于家庭养殖,冲洗猪舍污水经院内水沟排到院外临时储存池,储存池未做防渗及密闭处理,现场有异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石龙区人民政府立行立改,现场立即租赁两台抽粪车对临时储存池内的污水进行清理,并运送至该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对储存池内的污泥,采取先填加干黄土稀释后利用挖掘机进行深度清理的方法,运送至附近农田作为农田肥料使用。目前,已全部完成。经与养殖户协商,该养殖户自愿退出庭院养殖,并由石龙区龙兴街道办事处与养殖户签订退养协议,退出养殖期限为年7月30日前。退养前,由石龙区农林水利和畜牧局、龙兴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管该养殖户猪舍污水不得外排,现产粪污改为采取干清的方法清理后运送至田间作为肥料使用,不得随意丢弃、堆存。

问责情况:(一)石龙区督查办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该区农林水利和畜牧局、龙兴街道办事处进行全区通报批评。(二)石龙区龙兴街道党工委对龙兴街道办事处赵岭社区主任、环境保护网格长王玉军同志进行党内警告处分。

九、平顶山市鲁山县D反映情况:平顶山市鲁山县张良镇蒸馍店使用燃煤蒸馍,散发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鲁山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平顶山市鲁山县张良镇蒸馍店使用燃煤蒸馍,散发刺鼻气味,污染环境”问题,属实。经调查,鲁山县张良镇镇区共有4家蒸馍店,分别是位于张良一中门口的彭春林蒸馍店、张良十字街东20米路南的杨学军蒸馍店、张西村西街路北的陆跃伟蒸馍店和张北村路东的郭红伟蒸馍店。蒸馍使用的全部是小型锅炉,燃料为散煤、洁净煤混合使用,无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张良镇人民政府于6月9日向上述4家蒸馍店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立即拆除燃煤锅炉,限3日内对蒸馍设备进行改造,改为使用电、气或洁净煤等清洁燃料。截至6月10日上午12时,4家蒸馍店的锅炉已全部拆除。

问责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张良镇党委、鲁山县工商局分别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张良镇蓝天办主任、环保所所长刘广跃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鲁山县工商局张良工商所工作人员李昆仑警告处分。

十、平顶山市鲁山县D反映情况:平顶山市鲁山县辛集乡漫流村养鸡的很多,鸡粪到处堆放,废水外排,蚊蝇滋生气味难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鲁山县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反映的“平顶山市鲁山县辛集乡漫流村养鸡的很多,鸡粪到处堆放,废水外排,蚊蝇滋生气味难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属实。举报反映的养鸡场主要集中在鲁山县辛集乡漫流村九组,该村民组共有养殖户10家,12个养殖场(点),均为家庭式养殖。其中,蛋鸡养殖户5家,存栏在到羽之间;生猪养殖户3家,存栏在50至头之间;山羊放养户2家,养殖数量在50只左右。按照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鲁山县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方案》(鲁政办〔〕9号)规定,有4个养殖点在限养区范围,但未达到《河南省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18号)规定的规模化存栏标准。6个养殖点在禁养区之内,依法应予搬迁或关闭。调查发现,12个养殖场(点)有6个建设了粪污收集池进行粪污收集沉淀,但没有建设晾晒棚,粪污经沉淀后,定期运往村子周边田地堆放;其余没有修建粪污收集池的养殖户,产生的粪污经简易收集后装车运往田地综合利用;养殖场(点)废水不外排,但因未建设粪污晾晒棚导致下雨时存在粪污流失,同时,在粪污运输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遗撒滴漏。所有养殖户均没有及时喷洒除臭、灭蚊药剂,造成蚊蝇滋生。部分养殖户清理的粪污堆放在村子周边没有及时还田,散发的气味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短期措施

1.要求养殖户在养殖饲料中适量使用环丙氨嗪预混剂,减少苍蝇滋生,及时喷洒除臭、灭蝇药剂;2.要求位于限养区的养殖户对产生的畜禽粪便做到收集处理、及时清运,杜绝出现粪污长期堆放或洒落现象(完成时限:年6月15日前);3.按照制定的搬迁方案,对禁养区内养殖户(点)于年9月20日前搬迁或关闭。在未完成搬迁或关闭前,对粪污堆放和收集池进行整改,建设遮雨棚防止雨天粪污流失;辛集乡政府、县畜牧局负责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指导,要求各养殖户严格落实,逐项整改。

(二)长期措施

1.辛集乡政府要严格按照《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25号)的规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网格监督管理责任,明确专门机构、专职人员,督促养殖户落实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建设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畜禽养殖业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2.辛集乡政府、县畜牧局依照有关规定,合理规划养殖场所。3.县畜牧局要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养殖户完善畜禽粪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粪污水综合利用,加强养殖业的环境管理,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4.县环保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养殖业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确保存在问题按照时限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根据联合调查组调查情况,县畜牧局、辛集乡党委政府分别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县畜牧局畜牧股副股长刘捞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写出深刻检查,通报全局,对该局畜牧股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对辛集乡农业中心副主任闫爱枝、环保所所长白涛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漫流村原党支部书记梁向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十一、安阳市林州市D(*)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临淇镇石门寺村万泉湖风景区,饭店的餐厨垃圾直接排入湖内,污染环境;村干部卖山给个人建果园建房子,破坏原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反映的第一个问题属实,第二个问题不属实。林州市临淇镇万泉湖风景区石门寺村附近有9家饭店(餐馆),存在餐厨垃圾、废水排入湖内问题;年,石门寺村经村两委、全体党员及部分群众代表研究决定,将村东的亩荒山对外承包,用于发展坡地经济、立体种植,主要种植作物为核桃、李子、山杏等果木和经济林,不存在村干部卖山给个人建果园建房子、破坏原始生态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餐厨垃圾排入水体问题,林州市对9家饭店进行了永久关停取缔。同时,对原饭店(餐馆)污水贮存池及周边进行了清理,并对景区内的违章构筑物全部进行了拆除。

问责情况:1.对临淇镇镇长杨鹏飞、主管旅游副镇长吕振国进行约谈。2.对淇淅河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临淇镇政府主管旅游助理赵晓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对临淇镇石门寺村党支部书记郭明启给予党内警告。

十二、安阳市林州市D反映情况:安阳市林州市临淇镇胡山坡村北侧有两家养猪场晒猪粪,气味难闻。向村委会、乡政府、林州市环保局部门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反映问题属实。林州市临淇镇胡山坡村北有4家养猪场,生猪存栏余头。随着村庄建设的不断扩展,养猪场已紧邻村民居住区,养殖粪便造成周边气味难闻,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处理及整改情况:由于该散养户离村庄较近,林州市政府按照《林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对4家养猪场进行彻底取缔关闭。截至6月10日下午,余头生猪全部出售完毕,猪舍及养殖设施全部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1.对临淇镇镇长杨鹏飞、主管环保副镇长张东亮进行约谈。2.给予临淇镇胡山坡村党支部书记刘秀林党内警告处分。

十三、鹤壁市淇县D/D023

反映情况:鹤壁市淇县灵山镇后面有座山,一位姓康的人名义上是在这里建康氏文化园,实际上是建坟地的。山上的树木都被推了,生态遭到破坏。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情况部分属实。在淇县灵山街道办事处山上在建项目全称为“古卫国康氏文化苑”,由淇县宏康实业有限公司开发,总投资万元,属淇县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范围,年4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依法审批,符合淇县灵山街道办事处产业总体规划,在淇县发改委备案内容为:文化广场、牌坊、思源殿、国君殿、康叔殿、文化碑林等,无建设坟地内容。年5月23日,该项目在未办理林业、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目前仅建成康叔殿基础工程,毁坏林地面积为7.亩。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由淇县林业局对毁坏林地当事人康贯堂进行立案处理,并于年6月13日对其下达了《淇县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淇林罚听权告字﹝﹞第号)和《淇县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淇林罚决字﹝﹞第1号),处以7.06万元罚款。二是由淇县环保局对淇县宏康实业有限公司古卫国康氏文化苑建设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分别于年6月13日和14日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淇环罚责改﹝﹞第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淇环罚先告字﹝﹞第号),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项目建设,并拟罚款5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停止建设。

问责情况:无。

十四、新乡市原阳县D反映情况:新乡市原阳县福宁集镇东拐铺村正大街路南超市旁居民孙清峰在居民区养猪,臭气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属实。6月7日,福宁集镇组织包区领导及镇综治办人员对东拐铺村正大街路南超市周边的村民进行走访调查,居民反映,自年开始,孙清峰利用自家闲置场地饲养生猪,猪舍养殖生猪38头,养殖技术落后,周边臭气难闻,影响附近村民的生活。

处理及整改情况:核实后,镇村干部立即对孙清峰的猪舍进行依法取缔。现生猪已全部清运,猪舍清扫干净,并告知其严禁在禁养区从事饲养业。

问责情况:无。

十五、焦作市沁阳市D反映情况:焦作市沁阳市西向镇,河南鼎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分厂),烧煤没有进行煤改气,无组织排放工业废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公司设计年产4万吨固体絮凝剂项目于年2月11日经焦作市环保局审批(焦环评函〔〕号),一期1万吨项目于年3月31日经焦作市环保局验收(焦环评验〔〕17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沁阳市环保部门于年4月26日向该公司下达了《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通知书》(沁环大气〔〕号),决定实施化工行业治理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完成时限是年8月底。该公司年4月30日向沁阳市环保部门书面报送了整治方案,目前正在实施。该公司没有设立分厂,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关于烧煤没有进行煤改气的问题。根据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气化焦作”燃煤锅炉拆改标准的通知》(焦蓝天办〔〕42号)要求,只对燃煤锅炉进行拆改。该公司一台燃煤锅炉在年已改为天然气锅炉,喷雾干燥工段按照环评要求配套的两台热风炉(属于工业窑炉),燃料为煤炭,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暂未进行煤改气的情况属实。

2.关于无组织排放工业废气的问题。该公司工业废气有三部分,一是喷雾干燥塔尾气,经二级旋风+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二是反应罐尾气,经一级酸雾吸收+一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三是燃气锅炉废气,燃烧后直接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检修期间,未发现无组织排放工业废气的行为。

十六、濮阳市华龙区D反映情况:濮阳市华龙区任丘路中原油田电视台东侧20米路北,酸汤羊肉水饺饭店油烟直排,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针对酸汤羊肉水饺饭店油烟直排的问题,经现场调查,该饭店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正常清洗,不存在油烟直排。但原有的油烟净化器功率及风量较小。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油烟净化效果,油田基地市政管理中心和任丘办责令该饭店停业整顿,更换功率较大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目前,业主已按要求更换新型Ls—JD—6型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

问责情况:无。

十七、濮阳市华龙区X反映情况:濮阳市昆吾路南端福寿街玉泉浴池危害环保环境问题:1.玉泉浴池设在城市居民集中区,高压锅炉蒸汽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已把周边楼房地基浸出裂缝,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噪音污染影响居民生活起居;3.供热水货车长期停放占用街道道路,给居民出行带来严重障碍,极易诱发交通事故。请查处这种扰民害民场所。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1.玉泉浴池位于昆吾路南段福寿街向西路北,租用五甲户前樊家村集体门店从事洗浴经营。该处为二层建筑,浴池所使用的热水从濮阳市热电厂购买,并与热电厂签有供水协议。热水均储存在二楼楼顶的4个储存罐里,不存在使用锅炉问题,更没有蒸汽废气污染环境问题。现场检查未发现周边楼房地基浸出裂缝的情况。2.该浴池在经营过程中没有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故不存在噪音污染周边居民生活起居问题。3.由于供应热水车辆在送完水后随即离开,故不存在长期占用道路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华龙区政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格规范执法,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问责情况:无。

十八、许昌市襄城县D反映情况:许昌市襄城县紫云镇塔王庄,有一家首一煤矿的煤场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首一煤矿”全称为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6月9日,襄城县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煤场场区四周建设有4组喷淋设施,东门口建设冲车设备1座,未见有清扫设备,煤场地面及路面未及时清理,积煤尘较多,扬尘污染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企业存在煤场地面及路面积煤尘较多的问题,襄城县环保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存在问题,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中。目前企业煤场地面及路面积煤尘已经清扫整改到位。下一步将督促襄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确保其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各项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问责情况: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对公司责任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对煤场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十九、三门峡市陕州区D反映情况: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张村镇东沟村,氰化厂在该村小学向东米的猪场内,氰化厂都不让生产了,但该厂还在偷偷生产,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东沟村小学东余米处确有一个废弃的养猪场,猪场内外未发现氰化厂和任何氰化设备。但在该猪场最里边的角落,确实隐藏了一个小型浮选点,有浮选设备,浮选点距离最近居民约15米,生产时噪声可能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6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浮选点处于停产状态,部分设备拆除,堆放矿石约10吨。据业主王钢柱介绍,该养猪场为其所建,年12月闲置后,其擅自购进并安装了浮选设备,并于年5月初深夜运来矿石约20吨,生产了约3至5天。由于矿品品位过低,又无其他矿品来源,加之周边村民反对等原因,年5月15日自行拆除了电机等部分设备。

处理及整改情况:陕州区立即组织所在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取缔,现场拆除全部设备,清理矿石。6月9日下午,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矿石已全部清理。

问责情况:给予陕州区西张村镇东沟村环境监管网格长王双林、网格员王铁熬2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十、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D反映情况: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崤山路外国语中学西侧果汁厂工地,拆迁旧厂房没有防尘措施,污染严重。曾向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投诉,一直未解决。诉求人要求该工地后期必须按国家要求施工,进行公示,采取降尘措施。

调查核实情况:外国语中学西侧果汁厂工地为佳通果业老厂(原秋天果汁厂)。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信访举报件交办单后,立即赶赴现场查处。关于反映“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崤山路外国语中学西侧果汁厂工地,拆迁旧厂房没有防尘措施,污染严重”的问题,年4月20日,佳通果业老厂开始拆迁,5月12日拆迁完成,开始清运垃圾,在拆除厂房时,未按要求进行湿法作业,没有对裸露黄土以及建筑垃圾进行全覆盖。

关于反映“向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投诉,一直未解决”的问题,现场进行调查时发现,该厂已停工,但裸露黄土及建筑垃圾未覆盖,未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经现场核实,确实存在防尘措施不到位,相关部门扬尘管控力度不大,引起群众不满。举报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佳通果业已将厂区内所有裸露黄土以及建筑垃圾覆盖,定时向厂区内洒水抑尘。相关情况已经在网站进行公示。下一步,按要求督促辖区各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进行施工,按照责任分工,对辖区各类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问责情况: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对负责扬尘管控单位区住建局局长杜建中进行诫勉谈话。

二十一、三门峡市陕州区D反映情况:三门峡市陕州区政法花园东门前面门面房,烤肉居、摇滚炒鸡、原生态山羊馆等饭店油烟直排,影响居民生活。向陕州区环保局、陕州区工商局、陕州区城管局举报没有结果,存在互相推诿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烤肉居、摇滚炒鸡、原生态山羊馆等3家饭店均于年开业时,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且正常运行,不属于油烟直排。

经查阅环保、工商、城管等单位的值班投诉记录,未发现涉及这3家饭店油烟直排问题的投诉记录,相关部门互相推诿问题查无实据。

处理及整改情况:陕州区食药监局继续加大餐饮油烟治理现场监管力度,督促业主加强油烟净化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杜绝油烟直排现象发生。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二、三门峡市灵宝市X(*)反映情况:灵宝市五亩乡项城村后山坡被不法矿主伙同该村村委会主任采挖石灰矿,把面积约0余亩的几道山坡挖得破败不堪、乱石成堆、寸草不生,堆积的土石被雨水冲得到处裂缝,遇到强降雨,极易发生泥石流,严重影响全村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去年陈润儿省长来灵宝市视察,他们用绿色纱网大面积遮盖山坡乱石,掩人耳目。陈省长走后照挖不止。由于项城村村长和不法矿主是合伙关系,几年来没给该村带来利益,反而破坏了原有的生态环境。村民敢怒不敢言。

调查核实情况:(一)“灵宝市五亩乡项城村后山坡被不法矿主伙同该村村委会主任采挖石灰矿,把面积约0余亩的几道山坡挖得破败不堪、乱石成堆、寸草不生,堆积的土石被雨水冲得到处裂缝,遇到强降雨,极易发生泥石流,严重影响全村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部分属实。

1.“灵宝市五亩乡项城村后山坡被不法矿主伙同该村村委会主任采挖石灰矿”不属实。年6月9日,灵宝市五亩乡就项城村村委会主任唐勤照和非法矿主合伙开采石灰矿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唐勤照没有在该企业入股或参股。

2.“把面积约0余亩的几道山坡挖得破败不堪、乱石成堆、寸草不生,堆积的土石被雨水冲得到处裂缝,遇到强降雨,极易发生泥石流,严重影响全村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部分属实。6月9日,经国土部门现场核查,该矿区开采区面积约余亩,露天开采区域存在废石堆放现象。根据五亩乡地质灾害隐患日常巡检排查情况,该地区发生泥石流的可能性很小。

(二)“去年陈润儿省长来灵宝市视察,他们用绿色纱网大面积遮盖山坡乱石,掩人耳目。陈省长走后照挖不止。”不属实。年6月,五亩乡政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对该矿区废石堆放场及采矿区采取覆盖抑尘网等防扬尘措施,并非为了应付陈润儿省长来灵宝视察,掩人耳目。根据五亩乡巡查,年7月至今,未发现该矿区有开采活动。

(三)“由于项城村村委会主任和不法矿主是合伙关系,几年来没给该村带来利益,反而破坏了原有的生态环境。村民敢怒不敢言”,部分属实。经调查,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灵宝市五亩乡项城村村委会签订有承包协议,每年均给村委会交有荒坡占用费。该企业存在越界、非法开采现象,对地貌和植被造成了破坏。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责成灵宝市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对矿山开采裸露区域进行全面覆盖防尘网,防止扬尘污染,由五亩乡督促落实。(二)责令该企业6月13日前对矿山开采设备进行拆除,五亩乡采取断水、断电措施,由五亩乡督促落实。(三)由灵宝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水利局、林业局配合制定科学的生态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督促完成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四)灵宝市国土、水利、林业、环保等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追究灵宝市银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

问责情况:灵宝市纪委牵头,灵宝市政府法制办、市检察院、市编办配合,依法查处有关部门的监管失职责任,给予市国土资源局涧西中心所所长翟海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环保局朱阳中心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陈国举、五亩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张学军、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监督站站长刘文政、市安监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赵书宝4人警告处分;给予市国土资源局涧西中心所副所长王当苗记过处分;对五亩乡项城村村委会主任唐勤照延长党员预备期。

二十三、南阳市卧龙区D(*)反映情况: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大陈营村东,有一家牧原养猪场排放大量粪便到养猪场西边的沐垢河里,污染河水。投诉人之前向南阳市反映过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是南阳市卧龙牧原第三分场。该场位于陆营镇下范营村,年建成投产,总投资万元,占地亩地,项目建设保育舍、育肥舍等猪舍座,年出栏生猪约30万头。年8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年9月23日取得验收批复。该公司采用自育自繁自养大规模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形成了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有机肥生产、生态农业为一体的循环农业产业链。该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采用重力干清粪工艺:在猪粪的处理方面,采用分场暂存、集中收集、发酵处理、专用加工的模式,生产各类专业有机肥;在猪尿处理方面,采用分级收集、厌氧发酵、沼气利用、沼液暂存、管网输送、施肥还田的模式,采用一二级固液分离机进行干湿分离,通过厌氧发酵达到灭菌除臭、保氮保有机质的作用。在非施肥季节,沼液储存于沼液储存池;在施肥季节,通过公司铺设的管网,依据季节采取恰当的施肥方式合理施肥。利用支农管网辐射亩地用于液体施肥,定期对施肥地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6月8日、6月9日,卧龙区环保局、区畜牧局会同潦河镇、陆营镇对卧龙牧原第三分场场区周边液体施肥地西侧的沐垢河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未发现诉求人反映的该场的大量粪便排放到养猪场西侧的沐垢河里。同时结合区环保局年1月以来的检查情况看,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卧龙区将加大对该场的监管力度,并结合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该项目的污染物及污染防治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问责情况:无。

二十四、南阳市西峡县D反映情况:南阳市西峡县水电路与卫校路交叉口往西米处,河南瑞发有限责任公司(水电设备厂),喷漆车间紧挨居民区,晚上开始生产,机器噪声扰民,油漆味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公司4年建设喷漆车间,9年,与其相邻的企业将土地出售给个人用于小产权房屋开发,开发商建设的商品房紧挨水电设备厂车间而建。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噪声来源于喷漆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抽风机噪声,经监测,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该企业有一间移动式喷漆室,配套有治污设施,经对该厂昼夜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该厂喷漆车间排放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符合《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建议值要求,苯、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检出数值均未超标。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喷漆车间紧挨居民区问题,经西峡县政府研究决定,将河南瑞发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厂区作为棚户区拆迁安置区,资产已被县政府依法征收,并于年5月30日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按照协议要求,厂区大部分将于6月底前拆迁。西峡县将督促该公司加快搬迁进度,年年底前全部搬迁完毕,圆满解决企业与居民区相距近的问题。针对噪声扰民的问题,西峡县将督促企业优化作业环境和作业方法,进一步降低生产噪音。针对油漆味难闻、污染环境的问题,西峡县将督促企业及时维修、维护治污设施,确保正常使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更加严格的密闭措施减少油漆味挥发。

问责情况:无。

二十五、商丘市夏邑县D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郊区三环路西边,夏邑县国强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废料,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部分属实。国强化工有限公司始建于年,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没有合法手续及出现债务纠纷,该厂始终未能建成。年夏邑县人民政府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意见》(豫环委〔〕22号)文件对该企业依法下达了关停通知。为了防止其形成生产能力,县政府责令国网夏邑县供电公司拆除其变压器,停止供电,其间省、市、县环保及安监部门多次对其进行检查,未发现有生产迹象。

经查,此次群众反映的问题,系该企业业主武贺峰经朋友介绍于年4月底从江苏购买两车约58吨乙二醇副产品(企业自述产品待化验),于夜间偷存至企业地下储罐内,直至群众举报被发现。其间该物质一直存于罐内,没有外运,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染环境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夏邑县环保、安监部门依法对其储存物品的地下罐进行了查封,并在四周设置了警戒线,24小时专人值守,防止其转移。(二)涉案物质样品已送河南省环境危害司法鉴定中心请相关专家分析、鉴定,目前,涉案物质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尚不能确定。(三)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依据其物品的属性对相关责任人及储存的物品依法处理处置。(四)责成夏邑县对全县涉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此次信访案件反映的问题与第1批D044举报内容一致,两个举报件系同一地点,同一问题,其查处情况及处理意见与第1批D044一致。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六、信阳市罗山县D反映情况:信阳市罗山县楠杆镇李寨村郑老五砂场,占用农田,破坏树木,损坏道路。向国家信访办反映,批转到楠杆镇处理,至今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该砂场地块属于河滩滩涂,非农田。年11月,楠杆镇收到国家信访局转批该信访件后及时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处理。该路段由于运砂车辆长期碾压,受到损坏。

处理及整改情况: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要求,该砂场已被依法关停,采砂船只和机械已全部调离上岸。该地块已被填平并恢复原貌。关于损坏道路已列入年建设项目,目前正进行招投标,预计于年7月开工建设。

问责情况:无。

二十七、信阳市罗山县D反映情况:信阳市罗山县高店村村民投诉人反映建业砂场闫继灯、魏红两人非法偷砂、砍树,将投诉人打成耳穿孔,之前上告法院,法院只判了闫继灯,没有对魏红判刑,将投诉人打成耳穿孔,现在要求追责。高店村村长闫国兵六合砂场,目前该厂人员已逃跑,检查完就回来继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闫继灯实名为闫继中,是建业砂场的法人代表。该砂场于年8月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采砂权,许可期限至年8月,采砂场地不是林地。闫继中与投诉人发生争执厮打被提起刑事诉讼,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魏红虽是闫继中妻子但不是伤害罪行为人,故未对魏红提起诉讼。高店村村主任闫国兵的六合砂场于年10月取得河道采砂权,许可期限至年10月31日。目前,该采砂场已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要求停止采砂,船只已调离上岸、撤出河道,人员撤离现场。在实施全面禁采后,闫国兵砂场未再继续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禁止河道采砂相关规定,持续加强监管检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二十八、鹿邑县D反映情况:鹿邑县赵村乡赵东行政村小宋庄,1.北头有一家养殖户,养殖粪便污水排放到北边的小河沟内。2.村庄南农田有一个养猪场,刮南风时臭气难闻。诉求人问这样养殖是否合理?

(一)关于“北头有一家养殖户,养殖粪便污水排放到北边的小河沟内”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小宋庄北头家庭养殖户户主罗永德是小宋庄村村民,也是贫困边缘户。为增加家庭收入,自去年以来,养有4头肉牛、2头小牛犊,该户房屋南侧为生产沟,沟内无水。该案件属年3月信访件,当时赵村乡政府和县环保局联合对其污水排放口进行封堵,并责成该养殖户进行整改,但由于整改不彻底,致使沟内陈旧性粪便、杂草和垃圾未彻底清运。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9日,赵村乡政府已经对沟渠内的陈旧性粪便、杂草和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并帮助农户建设了一个与饲养牛量相当的储粪池。

问责情况:无。

(二)关于“村庄南农田有一个养猪场,刮南风时臭气难闻。诉求人问这样养殖是否合理?”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举报属实。诉求人举报对象位于前张行政村薛楼自然村北,在小宋庄东南侧约米处,该养殖场是鹿邑县园林牧业家庭农场,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常年存栏生猪头以上,法人代表刘玉梅。年6月5日,鹿邑县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排查中发现,鹿邑县园林牧业家庭农场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使用不规范、不到位,储粪池未覆盖问题,立即向该养殖场下发了整改告知书;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6月9日,经现场检查虽无污水外排、粪便乱堆现象,但仍存在干湿分离机不能正常使用,储粪池未覆盖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县畜牧局要求鹿邑县园林牧业家庭农场务必彻底整改到位。6月12日,通过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存在的干湿分离机不能正常使用,储粪池未覆盖问题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对于诉求人询问“这样养殖是否合理”,根据县畜牧局的现场调查和鹿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鹿政文〔〕号),该家庭农场不在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

问责情况:无。

二十九、周口市扶沟县D反映情况:扶沟县曹里乡徐家行政村东西街西段路南,垃圾遍地,臭气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组实地察看,群众举报的垃圾堆放点位于曹里乡徐家行政村东西街西段路南,长约14米、宽约6米,距村庄约50米,具体堆放物是村民在一凹坑内临时堆放的农作物秸秆等,也有部分生活垃圾,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联合调查组督促曹里乡党委、乡政府和徐家村委会迅速行动,组织挖掘机、铲车和垃圾清运车,立即对该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截至6月9日凌晨,共清理垃圾约6立方米。垃圾全部被运至扶沟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问责情况:因曹里乡徐家村委会工作不积极,未及时清运,造成垃圾堆存时间较长。对此,徐家村党支部书记焦富民负有主要责任。经曹里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焦富民党内警告处分。

三十、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D080反映情况:大杨楼村港口物流园区附近有一个沙厂,占用基本农田堆放沙石,没有覆盖,造成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联合调查组在现场看到,沙子是村民个人堆放的,不是沙厂,非经营性质。现场堆放沙子约立方米、公路废渣约60立方米,存在已有两年多时间,且该沙子堆放场地属该村集体废地,堆放地点位于该村北头,离村民住房约20米,不属于基本农田。该堆放点虽经多次覆盖,但因村中儿童玩耍,造成部分沙子裸露,存在扬尘问题。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联合调查组责令堆放沙子的村民将堆放的沙子于6月10日前全部清除,现已完成。责令大杨楼村对堆放沙子的场地进行复耕,恢复原貌,目前已复耕并恢复原貌。

问责情况:经研究,李埠口乡纪委决定对大杨楼村党支部书记高金义诫勉谈话。

三十一、驻马店市泌阳县D反映情况:驻马店市泌阳县盘古乡大磨村陡沟村组,东南方向有一家露天石子厂,粉尘污染,破坏树木。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的石子厂位于泌阳县盘古乡大磨村陡沟组东南方向山沟中,周围米范围内无村庄和居民居住。该石子加工点是近期在原来宇兴矿业公司选矿厂(已闲置多年)的厂址上安装了石子加工设备,利用废弃矿石,在夜间偷偷加工生产石子。群众发现后,已将其道路挖断。该加工点自行停产。1.关于反映“粉尘污染”问题。年6月9日,泌阳县政府组织环保、林业、国土、盘古乡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时,加工点道路已被挖断,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有破碎机、筛分机未拆除,有成品石子、石米露天堆放,没有生产原料。反映问题基本属实。2.关于反映“破坏树木”问题。该石子加工点建设在原宇兴公司选矿厂厂址上,现场没有植被。年原宇兴矿业公司建设铁矿选矿厂时发生过毁林问题,当时已由林业部门处理到位。

处理及整改情况:泌阳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于年6月9日下午对泌阳县盘古乡大磨村陡沟组石子厂未拆除的设备进行了强制拆除,限6月14日前成品石子全部清出场地。目前,已断水、断电,石子厂生产设备已拆除,成品石子正在清理中。下一步,泌阳县政府要依法加强执法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巩固和提升整治效果。

问责情况:无。

三十二、信阳市浉河区X反映情况: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李店村,有一个水泥厂,他们把当地的山全部炸掉,以前的绿水青山现在成了黑水秃山。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该水泥厂是华新水泥(河南信阳)有限公司,于6年12月30日审批通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评批复中包含矿山开采项目。该水泥厂灵山坡矿山开采项目有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手续,按原国土资源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要求编制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环评批复意见,该水泥厂于年3月开始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一期工程已经完成过半,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正在编制,修复治理工作进度较慢。

处理及整改情况:年6月4日,浉河区矿管办向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在15日之内规范开采行为,抓紧矿山修复,强化扬尘防治,于年7月底前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实施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并抓紧实施。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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