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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涉嫌诈骗罪

张风云怎么都想不通,儿子庞大勇和儿媳郭志丽竟然会因涉嫌“诈骗罪”被南阳市西峡县公安局抓了起来,而且“诈骗”的还是国企。用她的话说:“我们都是本分人,给个胆,也不敢去‘诈骗’国企啊。”

工商资料查询显示,庞大勇系西峡县合力冶金辅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据了解该企业连续多年被当地政府评为“二星企业”妻子郭志丽系原西峡县永合纸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西峡县合力冶金辅料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负责人。夫妻两人于今年6月13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月21日被西峡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目前羁押在西峡县看守所。

之所以会造成这一局面,皆因8年前西峡县政府的一次招商考察。据相关资料显示,年5月,西峡县政府官员带领相关人员,前往云南昆钢参观考察石头造纸项目。考察结束,西峡县政府召开了县长办公会,研究年产30万吨石头纸项目入驻该县产业集聚区相关事宜。

此次会议最终确定,由云南永昌钢铁有限公司和西峡县合力冶金辅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5亿元组建西峡县永合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合纸业公司)新上年产30万吨石头造纸项目。并把该项目作为西峡县重点招商项目,同时还要求西峡县发改委负责尽快向上申报立项,争取列入河南省重点项目。

为了使项目尽快落地,西峡县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了项目指挥部。为解决该项目用地问题,政府通过招拍挂形式“毛地出让”把项目建设用地给永合纸业公司。

年9月,永合纸业公司支付.9亩土地征地款万元,该公司成为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人。年8月4日,永合纸业公司年加工万平方米纸箱、万支石头壁纸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西峡县发改委备案确认。

截至年底,永合纸业公司累计用于土地征用、土地手续、征地补偿费用、前期基础建设费用和利息等五项总支出余万元。

但随着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尤其是小微型钢厂产量的限制,永合纸业公司的两大股东云南永昌钢铁有限公司、西峡合力冶金辅料公司经营受到了极大冲击,效益急剧下滑,导致永合纸业公司项目暂时停滞,待形势好转后继续推进。

国企花千万回购后又转租给其他企业

年2月,西峡县紫金街道办事处为引进的西峡纳昂福新能源汽车项目选取建设用地时,上报县政府提议使用永合纸业公司现有的建设用地。后在西峡县政府主导下,由紫金街道办事处牵头,口头委托南阳博大资产评估所,对永合纸业公司现有的建设用地及钢构厂房进行资产评估,由西峡县财政局下属企业原西峡县财和产业集聚区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年6月更名为南阳财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和产投公司”)回购,用于电动汽车项目。

从年永合纸业公司征地建设,到年财和产投公司回购土地,时间跨度达七年之久。由于民营企业永合纸业公司账目管理不规范,诸多原始资料遗失,加上当时财和产投公司催促时间进度,永合纸业公司难以收集整理资料,只能把提供给原股东云南永昌钢铁公司的不完整会计资料交南阳博大资产评估所参考。

在该资料中,涉及平整土地(坟的数量和土方数量)的一些数据与事实有一定出入。在《南阳博大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西峡县永和纸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钢构厂房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所对永合纸业公司土地及钢构厂房的资产评估总价值为.36万元。

永合纸业公司认为,评估的总价值比公司实际支出运行费用少评估了余万元,评估值远低于企业的实际投入成本。不愿转让公司的土地及资产,但经各方面做工作,年财和产投公司与永合纸业公司达成了万元的《土地回购协议》。同时,永合纸业公司委托财和产投公司,直接将资金全部用于还银行贷款、工程款、村组借款等,并将利息全部付清。庞大勇、郭志丽个人并未取得资金。

据庞大勇姐姐庞金明讲,南阳博大资产评估所的评估报告原本评估的总价就不高,其中在计算投资利息这一项中,很明显又少算了万元。这些很明显的错误,至今仍没纠正。

另据了解,财和产投公司与永合纸业公司签订《土地回购协议》并支付万元款项后,年6月20日财和产投公司与西峡纳昂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出租厂房的《框架协议》,该协议甲方显示为西峡县财和产业集聚区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是西峡县白羽路26号(财政局院内)法定代表人为周华锋。乙方为西峡纳昂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栓成。现如今,被一家名为河南轺轩汽车有限公司在使用。

民企用“假坟头”诈骗国企

庞大勇、郭志丽夫妇虽不情愿低价让财和产投公司回购永合纸业公司的土地及资产,但面对多种无法言表的因素,最终还是无奈地选择了同意。

庞大勇、郭志丽亲属称,庞大勇、郭志丽夫妇二人涉嫌“诈骗罪”起因是西峡县纪委监委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认为西峡县政府在回购永合纸业公司土地等资产时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并指出南阳博大资产评估事务所在评估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在未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的情形下,没有依法对评估活动中使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导致评估结果失实,涉嫌构成中介人员提供证明文件重大失职罪。

永合纸业公司在向西峡县政府有关部门和评估所提供有关资料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资料,虚增支出金额,意图骗取国家赔付资金,涉嫌构成诈骗罪。

据此,西峡县纪委监委把此线索移交给了西峡县公安局。公安局接到线索后经初查认为,年2月财和产投公司在对永合纸业土地等资产进行回购过程中,庞大勇、郭志丽夫妇故意提供迁坟补偿、工程费支持等虚假材料,骗取财和产投公司百万元回购补偿资金。

今年5月15日,西峡县公安局以庞大勇等人涉嫌诈骗立案侦查,13日对其夫妇二人下发了拘留证。7月21日,西峡县人民检察院以庞大勇、郭志丽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目前,两人被羁押在西峡县看守所长达多天。

据庞大勇母亲张风云和庞大勇姐姐庞金明讲,进行评估时,他们一共提供了数百棺迁坟资料,评估时每棺坟按照元进行补偿,但实际补偿的每棺坟远远高于元,大多都是按照每棺坟元甚至更高的价格进行的补偿,因为低于评估的价格,当地群众根本不同意,所以没办法。

这数百棺迁坟资料中,公安机关认定有一半左右系庞大勇、郭志丽虚增的,虚增部分涉及百余万元。

对此,庞金明称,弟弟庞大勇的永合纸业公司在拿地时对案涉土地进行竞拍、项目规划、土地开发平整、项目建设投融资过程中,发生诸多没有票据证明的实际支出费用。如在案涉土地平整过程中,由于案涉土地是政府在没有完成土地征用前提下违规“毛地出让”给永合纸业公司。因此,为使毛地具备建设使用条件,永合纸业公司必须对土地进行平整,变相代政府完成土地征用工作,在该过程中势必要与失地群众打交道,而且政府给予的指导性补偿标准,根本无法让群众接受,为确保社会稳定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永合纸业公司势必要提高补偿标准才能完成土地的征用补偿工作。而高出标准的部分,常常无法入账,所以只好采取变通入账的方法解决问题。再如对平坟群众的补偿,政府规定一棺坟是元,实质上永合纸业公司支出的补偿款是一棺坟元,多出的元只好通过增加坟头的方法做账。再如一些涉及项目建设的民间借贷,实质上支出的包括利息在内的资金成本远高于国家规定,只好把高出的部分平衡到土方的工程量和价格上;另外一些涉及项目考察招待的费用,为使其合规,也只好在一些项目上做变通处理。

所以,我弟弟和弟媳就实际成本支出在个别项目上的变通处理,不是为了诈骗政府的财和产投公司,而是为了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成本。我弟弟和弟媳的过错在于其行为在会计账目上的违规和未提示财和产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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