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防灾科技学院隶属于中国地震局,始建于年,是全国仅有的以防灾减灾救灾高等教育为主、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本科专业32个,包括防灾减灾核心类专业和防灾减灾支撑类专业,涵盖了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和经济学等五大学科门类。学校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单位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部级教学团队10个。面向防震减灾、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行业,逐渐形成了涵盖地震前兆背景场、岩土工程抗震、城市防震减灾规划、城市震害预测、地震地质灾害、地震观测信息处理、地震前兆观测仪器、灾害风险与应急管理等8个特色研究方向的防灾减灾科研体系。学校教师潜心育人,专注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为防震减灾事业输送了一大批优秀的基础技术人才,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地震科技成果,为中国地震事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年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道德修养良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和创新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能全职在学校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二)招聘专任教师40名
三、福利待遇
经考核合格,入职后,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及学校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应奖励及绩效工资。同时享受如下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防灾科技学院公开招聘系统( 报名截止日期年12月15日。
(二)学校审核
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可通过防灾科技学院公开招聘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组织考核
用人单位适时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包括试讲、面试、考察与体检等环节。
(四)公示与签约
学校对通过考核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和中国地震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通知拟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来校签订接收协议。
(五)学校聘任
拟聘人员完成档案专项核查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后,在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入职,签订聘任合同。
五、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博士研究生要求不超过40周岁(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后要求不超过42周岁(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应聘者要求不超过45周岁(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应聘者要求不超过48周岁(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要求不超过35周岁(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要求不超过40周岁(年1月1日之后出生)。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或学校急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2周岁,经二级用人单位考核提出聘用建议,由校务会、党委会研究决定。
(二)安家费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若首聘期内中途离职,或由学校终止聘用合同的,须全额返还安家费。科研启动金发放时另行签订协议,不支付给个人。
(三)引进人才系夫妻双方的,安家费按条件高的一方给付。
(四)我校决定聘用的来校应聘者,其往返交通费和入职体检费由我校承担;不予聘用的,费用由来校应聘者承担。上述交通费指到我校驻地直达的硬座火车票(含高铁二等座)、不超过火车票价格的飞机票或汽车票。
(五)博士研究生引进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需转入学校;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4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硕士研究生引进人员按非事业编制管理,人事档案不需转入学校,党团组织关系自愿转入;与学校委托的北京防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
(六)学校现有周转公寓只租不售,引进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租住,其中博士研究生引进人员可享受免费租住1年。
(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得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八)对上述各条款,学校保留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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