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张楠)11月12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关于西峡县部分学校违规要求家长购买指定教辅材料一事,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通报。
通报表示,今年秋期开学后,9月5日至6日,部分网络媒体反映“西峡县城区学生家长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读物”相关情况。经省市县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西峡县城区一中、二中、一小、三小四所学校任课老师为增加学生作业量,曾在家长和学生间暗示到指定书店购买某三个品种的教辅材料,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影响。这一事件严重违反了国家和我省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和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相关规定。
对此,南阳市教育局、西峡县教体局和西峡县城区中心校负责人及涉事四所学校校长对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负有失管失察、监管不力的责任;涉事教师政策法规意识淡薄,违反教辅材料相关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责成市、县教育(体育)局依据有关程序,按照属地原则,对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组织纪律处理:
对南阳市西峡县城区中心校负责人吕某某给予诫勉谈话,取消本人和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副校长王某某写出深刻检查。
对城区上述四所学校校长李某某、薄某某、田某某、齐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取消所在学校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四名副校长袁某某、徐某某、金某某、刘某某写出深刻检查。
涉事教师由所在学校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上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省教育厅约谈南阳市和西峡县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南阳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报送书面检查报告。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表示,全省各地各校要以西峡县违规购买指定教辅材料事件为戒,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省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
此外,河南省教育厅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对各地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选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突击检(抽)查,检(抽)查结果对社会公开,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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