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奖励万元,支持乡村振兴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6月9日)发布通报,对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奖励支持措施。南阳市西峡县受到督查激励,获得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
此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督查激励通报,旨在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报结合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互联网+督查”和部门日常督查情况,对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内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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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西峡县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中成效明显,获得督查激励。通报要求,年在分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该县万元支持,主要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相关建设。
西峡县近年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重点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实施“”攻坚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先后被确定为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和示范引领县、省数字乡村建设示范县,获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先进县、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等多项省、国家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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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自南阳开展“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教育活动以来,西峡县以“跳起来摘桃子”拼劲,蹚出一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靠群众、量力而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彰显特色、整体推进”的乡村振兴“西峡样板”,重点做优特色产业发展,下足绣花功夫,做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生态美、产业美、人文美、环境美、和谐美”的农村新气象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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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节选):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宝坻区,河北省正定县,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金寨县,江西省信丰县,山东省诸城市,河南省西峡县,湖北省潜江市,湖南省津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海南省琼海市,重庆市荣昌区,四川省达州市,陕西省延安市,甘肃省张掖市,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
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每个市万元、每个县(市、区)万元支持,主要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相关建设。(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组织实施)
西峡县地处豫鄂陕三省交界,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总面积平方公里,是全省第二区域大县,辖1个乡15个镇3个办事处,个村(社区),总人口46万。
西峡地处八百里伏牛山腹地,森林覆盖率高达81%,被誉为“绿色王国”。拥有中国西峡恐龙遗迹园、西峡老界岭等2个国家5A级景区,龙潭沟、鹳河漂流风景区、西峡老君洞、寺山国家森林公园等4个国家4A级景区,五道幢、荷花洞、云华蝙蝠洞、神仙洞等4个国家3级景区等众多著名景区。
来源/南阳网综合网络
原标题:《奖励万元!南阳一地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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